退出服務︰

    • 舍友可隨時自願退出服務。擬退出者必須由本人或保證人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,列明退出原因。
    • 經本會成人住宿服務管理委員會審批,本宿舍可按下列情況,要求舍友退出服務;通知期視個別情況而定:
    • 舍友不再符合接受服務的資格。
    • 舍友的行為對其他舍友及/或職員構成危險。
    • 所提供的服務不再符合舍友的需要。
 
 

版權所有,不得轉載。Copyright(C) 2008 SAHK All Reserved